关于新闻稿公告内容来看,有几项很有趣的事,未来可作进一步讨论。
首先是刻名石牌,没想到汉墓还有这种制度,像极了现在的商品标示,可记载品名、规格或是其他,就差一个价钱,加上条码(barcode),就可以很快到收银柜台结账。当然像汉赋口算钱若干在简牍不乏记载,无论每枚多少云云,但是那原本就是实物,只是由人间移至墓藏而已。然而墓主本人不会生前特地为陪葬品制表记文,刻名石牌一定为后来主葬者所为。例如本人亲自所使用之笔不会记为“常所用大笔”,顶多铭刻为“专笔”或“专用之笔”,类似“专章”或“专用之章”的用法,默认对象本为墓主生前用来辨识是否签章所出也,除非是由后人所为,故始称生前常所用云云--从“常所用”之字句,便可得知非属本人所为。也许更多的专家会在汉墓制度提出更多有关刻名石牌之事迹,然而从现在所公告新闻所得第一印象,这种后制行为太过明显。
其次为“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或“魏武王常所用挌虎短矛”,其中“武”为谥号,生者不知死后谥号常见(当然有例外,没听过“我孝庄”吗?),故知此名词应也应为后人所为;另外提手旁的“挌”,按《说文解字》的说法:“挌,击也。”,就字面上解释,这就是魏王生前所用之武器,举凡大戟或短矛,而且几乎成双成对(目前大戟及短矛各二项,小计四项武器),击虎使用戟矛这种长兵器远距必杀,而无刀剑等短兵器护身,果然是打虎英雄。但若生平并无打虎记录,或不以博虎闻名,虽号称挌虎,不过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换句话说,搞不好这几项兵器从来不曾遇虎,或且仅为仪仗礼器,可若陪葬纸人、草扎刍狗,类似兵马俑之类。但是也有可能墓主正是技能挌虎之勇者,英雄总是高人一等。
慰项石不是石枕,从图片来看,更像是护颈辅助用具,真正的瓦枕、石枕或玉枕不是长这样,要是有人真的在睡眠中使用这种慰项石,万一在睡梦中转头或移身易有意外(即令不动也有僵硬神经、久压血液循环等),那得偏头痛或罹头风症也不奇怪。
还有证据过于单薄,就魏武王三字,只是封王为魏而且谥号为武,这种人不只一个吧?像手长过膝(与刘备相同)之姚襄亦为“魏武王”,条件仅为“魏王谥武”而已,这只代表死后称为魏武王的人而已。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夏四月,天子命王设天子旌旗,出入称警跸。五月,作泮宫。六月,以军师华歆为御史大夫。冬十月,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车,驾六马,设五时副车,以五官中郎将丕为魏太子。”生平为天子待遇或规格,结果死后却还原为魏王,而且陪葬品皆不似天子所用,这可是大大的忠臣,汉室有此忠王而不僭越,可见应还历史公道。考古出土文物充分表示墓主尽为称王等级,而不是那个僭设天子旌旗、以天子自居之人。
尤其是汉墓厚葬,棺廓、文献、版牍、竹简、五铢或铜镜等皆有当代遗风,然此墓薄葬,又经盗墓洗礼,无论墓穴规格或是狼籍残留,仅能以小家碧玉相称,阶级有些不是诸侯的墓园都比这个大。又如汉相,汉朝丞相的象征未见,节旌、钺斧或虎贲等亦一无所现。当然,也许还有未尽之处,尚有未公开的部分,或是科学鉴定另有精彩之处,也说不定。只是从现今新闻稿所称,带有浓浓地后人加工之标示,即令墓主为所猜测之人,所遗留之文物却不特殊,不若马王堆汉墓或银雀山汉墓等不知名墓主所带来之影响。
至于所称已获确认,或是千古之谜已解开,昔日华南纸虎之传说也是如此斩钉截铁了了,只是后来未佳,令人失望。拜现今科技发达,很多信息实时传播在大众眼光下检视,就“魏武王”、“常所用”、“挌虎短矛”或“慰项石”,似乎观感不若期待,因为这些文物并非某人所专有。相反地,若出土文物为真,这更可能史上为搏虎英雄之墓。《史记.张仪列传》:“亦尝有以夫卞庄子刺虎闻于王者乎?”《三国志·魏书·张既传》:“太祖问既,既曰:‘俊等外假国威,内生傲悖,计定势足,后即反耳。今方事定蜀,且宜两存而斗之,犹卞庄子之刺虎,坐收其毙也。’太祖曰:‘善。’”既然史载卞庄子为挌虎英雄真有其事,未必后世无挌虎英雄第二人。
故曰,此次墓土若真为挌虎英雄,亦属可能。因此考古补充了史书记载的缺憾,还原历史之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