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史记》卷110《匈奴列传》谓“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商”。《索隐》引乐彦《括地谱》云:“夏桀无道,汤放之鸣条,三年而死,其子獯粥妻桀之众妾,避居北野,随畜移徙,中国谓之匈奴。其言夏后苗裔,或当然也”。以上匈奴系夏后氏苗裔的说法,学者多持怀疑态度。
《三国志》卷30《乌桓传》言:“乌桓、鲜卑即古所谓东胡”。至元狩四年(前119),汉武帝遣霍去病击破匈奴左部,乌桓始摆脱了匈奴的羁绊。汉武帝把一部分乌桓迁徙到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五郡塞外。从此乌桓得临近先进的汉人农业区。对乌桓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鲜卑与乌桓一样,是东胡的主要组成部分,其言语习俗与乌桓同。只是结婚时先髠头,在季春月大会于饶乐水(即今辽河上游西拉木伦河)上,待饮宴毕,然后配合成双。其领地最盛时东起辽水,西至西域。境内异兽有野马、羱羊、端牛。端牛角可以作弓,世人谓之“角端弓”。又有貂、豽、鼲子,它们的皮毛很柔软,号称天下名裘(注11)。
(注1)《汉书》卷7《昭帝纪》赞曰。
(注2)《后汉书》卷90《鲜卑传》议郎蔡邕议曰。
(注3)《汉书》卷94下《匈奴传》。
按1:当指曹操大将军幕府,而非梁习并州刺史府,如是到并州府为官作吏,则习可直接任用,还想谁推荐呢?且如令豪右及丁强在并州,亦无将其家属送邺之理。
(注4)指魏邵陵厉公嘉平三年(251年)。
(注5)长卑,卢弼《三国志集解》引沈家本曰:“长卑或去卑之讹”。此与《晋书·江统传》以上记载相符,故应从之。
(注6)见《逸周书》卷7《王会篇》伊尹《四方献令》。
(注7)《史记》卷129《货殖列传》言燕“北邻乌桓、扶余”。
(注8)《三国志》卷30《乌丸传》。
(注9)《资治通鉴》卷64建安六年胡注:“三郡乌桓,辽西蹋顿、辽东苏仆延、右北平乌延也”。
(注10)《三国志》卷32《先主传》。
按2:或以上乃因乌丸族在此居住而得名,非先有山名也。
按3:权力争夺,应是其中主要原因,盖父兄能碍己掌权,母则不然,盖一般女性对子女唯慈爱而已,非仅以母有族类也。
按4:如此报寡嫂之人死去,其子亦可以伯母叔母为妻。
(注11)以上大致根据《三国志》卷30《鲜卑传》注引《魏书》。
(注12)(注13)(注14)《后汉书》卷90《鲜卑传》议郎蔡邕议曰。
(注15)《后汉书》卷90《鲜卑传》议郎蔡邕议曰。
(注16)《三国志》卷30《鲜卑传》。
(注17)《三国志》卷26《田豫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