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琰之死,历来争论颇多,而且年代久远。从西晋陈寿撰写《三国志》到现在的一些专家讲座、论文、专著,各有各的说法。那么,到底哪一种说法比较符合历史的真实呢?要说清楚这个问题,还是要从原始的资料开始进行逐一的类比和分析。
一
首先来看看相关史料中对崔琰故事的描述:
崔琰字季珪,清河东武城(今山东临清)人。“少朴讷”,也就是不善言辞。但是自从在23岁被乡里推举为里正以后,才开始勤奋好学,转研文化典籍。后来还投入汉末大儒郑玄门下学习。不过一年以后因战乱“周旋青、徐、兗、豫之郊,东下寿春,南望江、湖。自去家四年乃归,以琴书自娱。”这时的他,俨然就是一种流行色:隐士。这种群体在后汉末年特别普遍,具有明显的“名士”风范。应该说这几年的经历对崔琰性格的培养、名声的造就,都具有一定的作用。《后汉书•;郑玄传》说:“其门人山阳郗虑至御史大夫。东莱王基、清河崔琰著名于世。”
不久袁绍就因为崔琰在这几年间培养出来的名气,“闻而辟之”,这个时间大概是在公元199—200年间。而加入袁绍阵营后,崔琰就提出了一个建议:
昔孙卿有言:‘士不素教,甲兵不利,虽汤武不能以战胜。’今道路暴骨,民未见德,宜敕郡县掩骼埋胔,示憯怛之爱,追文王之仁⑴。
这个建议,被袁绍采纳,袁绍还提升崔琰做了骑都尉。后来在袁绍准备发动官渡之战前,崔琰又提出了一个建议:
天子在许,民望助顺,不如守境述职,以宁区宇。
虽然袁绍没有听从崔琰的意见,但是也没有象对待田丰一样把崔琰投入监牢。
如何理解崔琰在袁绍阵营的心态呢?我们从后来崔琰写给曹丕的信中可以看的出来:
袁族富强,公子宽放,盘游滋侈,义声不闻,哲人君子,俄有色斯之志,熊罴壮士,堕于吞噬之用,固所以拥徒百万,跨有河朔,无所容足也。
这段文字既是崔琰对袁绍失败的一个总结,也是后来袁绍死后,崔琰宁愿“称疾固辞”而“获罪”也不愿意去帮助袁绍的两个儿子的根本原因。从此也能理解出象崔琰这样的“名士”为什么会去辅佐曹操这个“赘阉遗丑”的原因了。
相对比较后来崔琰对曹操说的第一句话的激烈言语来看,崔琰说话还是比较有分寸的。但是在被曹操任命为别驾从事后,言语风格却有了一个很大的转变。
曹操在得到冀州后,当着很多宾客的面对崔琰说了这样一番话:
昨案户籍,可得三十万众,故为大州也。
这话的意思很简单,也没有多少特殊的含义,但是崔琰的回答不但使得曹操“改容谢之”,而且把在场的宾客吓的“皆伏失色”:
今天下分崩,九州岛幅裂,二袁兄弟亲寻干戈,冀方蒸庶暴骨原野。未闻王师仁声先路,存问风俗,救其涂炭,而校计甲兵,唯此为先,斯岂鄙州士女所望于明公哉!
这话被后来的元人胡三省注意到了。胡三省还特别提到:
此(曹)操之所以重崔琰,而亦不能不害崔琰也⑵。
按照胡三省的说法,从这一刻开始,曹操就开始同崔琰心生芥蒂,为以后的崔琰被杀埋下了伏笔。后来的一些学者也据此得出了一个结论:
曹操之所以“重崔琰”、“害崔琰”……从这件事中可以看出端倪⑶。
这种说法正确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事后诸葛亮”的判断方式,缺乏严谨性和公正性。象崔琰一样在曹操面前直言不讳的人不是少数,怎么没见曹操把他们都杀了呢(要说侮辱曹操,陈琳的檄文应该说是骂的最狠的一个,怎么不见曹操把他给杀了?!而且曹操发展壮大的过程,可说是一直“在骂声中成长”,对曹操而言已经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而且崔琰的话中也把曹操的军队称之为“王师”,把曹操本人称之为“明公”,并没有不敬的意思,仅仅是依据自己的性格就事论事,提出一个建议和意见而已,就这样就被曹操给盯死了?!还要等到十几年以后才来报仇?!于理不合!只能说是崔琰后来的一些言论和做法引起曹操的不满和憎恨,才导致最后被杀,这又怎么能勉强的把这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也拉上呢?!实际情况是,曹操不但没有责怪崔琰,反而在公元206年出征并州的时候,把崔琰留在邺城,去辅佐年轻的曹丕,这就已经很能说明曹操当时对崔琰的态度和看法了:“重崔琰”,而后来的“害崔琰”应当是以后事态的发展才出现的。
曹丕游猎被崔琰写信规劝。崔琰在信中说:
唯世子燔翳捐褶,以塞众望,不令老臣获罪于天。
这段文字也说明曹操在临行之时,对崔琰是有一番嘱咐的:好好管教曹丕。而曹丕之所以虚心接受了崔琰的批评教育,固然是自己有错在先,但多少也是与曹操对崔琰的嘱咐有关。
曹操担任丞相后,崔琰被任命为东曹掾一职。关于这个职务,有一些学者的解释有问题:这个职位不是什么组织部长⑷,这个职务的待遇很低,《续汉书•;百官一》中说:
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
比起秩万石的三公,两千石的太守,六百石至一千石的县令,这个职务的待遇算是很低了。但是这个职务由于在曹魏的人事选用权,显的非常重要。可以说是“位卑权重“了。
对于崔琰东曹掾的任命,曹操还专门写了一个教令,对崔琰有一个评价:
君有伯夷之风,史鱼之直,贪夫慕名而清,壮士尚称而厉,斯可以率时者已。故授东曹,往践厥职。
从这一段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曹操看中的是崔琰的品格:正直。而从崔琰担任这个职务的结果看,他也没有辜负曹操的信任:
其所举用,皆清正之士,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终莫得进。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太祖叹曰:“用人如此,使天下人自治,吾复何为哉!”
可见在曹操的心目中,此时的崔琰的地位和形象是多么的高大,也正因为如此,曹操称魏王时,崔琰被擢为尚书。而在其他人眼里,崔琰也得到了很高的评价:
琰清忠高亮,雅识经远,推方直道,正色于朝。魏氏初载,委授铨衡,总齐清议,十有馀年。文武群才,多所明拔。朝廷归高,天下称平⑸。
从这两段记载可以看出:此时的崔琰不论是在当权的曹操心里,还是在士大夫心中,都是地位崇高、人品高尚,以至于被人称为“冀州人士之首”⑹。胡三省所说的“重崔琰”指的也正是这一个时期。而由此能否产生出“害崔琰”呢?答案显然是不可能的。这也就否定了历来争论中的第一个观点:崔琰之死始于官渡之战时期。
二
关于崔琰被杀的描述,无论在正史或者上评论者的专著、论文中都介绍的非常清楚,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不过有学者通过在《三国志•;崔琰传》中记载的崔琰被“罚琰为徒隶”后,家中仍然是“通宾客,门若市人”的情况,再根据正史中的一些相关资料来分析,提出了第二种观点:因为崔琰是“冀州人士之首”,崔琰代表的冀州人士(下称河北士人)对曹操不满,导致崔琰被杀:
河北士人进入曹操政权后,是较难驾御的一个政治群体……崔琰案无疑是这个政治群体忤逆曹操的一次严重事件。崔琰在服刑期间尚能“通宾客,门若市人”,可见是有政治势力为依托的,这种政治势力就是以冀州为主的河北士人……全面地看崔琰之死,则它是曹操对以冀州为主的河北士人的一次严重打击行动,由于超出了君臣个人恩怨的范围,而为旧时史家所不能理解⑺。
这种观点正确吗?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这种观点中所强调的“河北士人政治群体”这个概念。在曹操的曹魏政权中,一直存在着几种政治势力,目前经研究并得到公认的是谯沛集团和汝颍集团,他们占据曹魏政权文、武两方面的主要职务,并形成了强大的“以地域相结合的派别⑻”,这两大集团的合作和矛盾影响了曹魏政权的发展和灭亡。而这个所谓的“河北士人政治群体”不仅没有为专家、学者所公认,而且就算是把陈寿《三国志》中河北士人加起来,也没有几个人,在曹魏政权担任高职的也不外乎崔琰、卢毓、孙礼、田畴、邴原、杨训等寥寥数人而已,在曹操的各派政治势力中只是一个弱势“群体”(如果勉强把他们算做一个群体的话)。关于田畴,拙著《煮酒品三国》一书中已有另文论述,这里简单地说说。田畴久居幽州,后来投靠曹操,为曹操北征乌丸里下了汗马功劳。虽然他“从柳城有功,却再三辞让封爵”,但却没有象一些学者说的“搞得曹操十分难堪,几乎要加罪于他。”事情并没有严重到这种地步,虽然过程比较险恶,但是最终的结果却是曹操长叹一声,知道无法强求田畴,最后给了田畴一个议郎的虚衔。田畴终于得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一直生活到四十六岁病故。对于田畴的举动,曹丕认为田畴此举与子文辞禄,申胥逃赏一样,都不应该强夺本人的志愿而要宽容其节义;尚书令荀彧、司隶校尉锺繇都非常赞同曹丕的看法。邴原的做法和田畴类似,但是曹操都没有深究。怎么能把这个东汉末年士人流行的做法说成是“河北士人进入曹操政权后,是较难驾御的一个政治群体”。笔者深表怀疑。同时,那个直接造成崔琰被杀的杨训也是河北士人之一。如果按照这种思维,杨训势必也是“河北士人政治群体”的一员,如果这个政治群体难以驾御,杨训又怎么会冒着被本政治群体唾弃的风险去奉承曹操呢?!
既然以上的这两种观点都有其漏洞,那么,导致崔琰被杀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呢?
三
陈寿的《三国志•;崔琰传》无疑是一篇佳传,通篇对崔琰都是充满赞扬之声,而且在本传中,陈寿还明确地指出:崔琰回给杨训的信中提到的“省表,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的意思是“本意讥论者好谴呵而不寻情理也”。有他的这个说法也使得崔琰从此成为了一个受害者。在本传的后半段,陈寿还特别加上了“初,太祖性忌,有所不堪者,鲁国孔融、南阳许攸、娄圭,皆以恃旧不虔见诛。而琰最为世所痛惜,至今冤之”这样的句子。似乎这一切都是曹操的错。因此,在《三国志•;崔琰传》中很难找到关于崔琰被杀的其他原因。
幸好南北朝时期的裴松之为《三国志》做注。通过裴注,后人也可以透过重重迷雾,探究出崔琰被杀的真正原因:尽管崔琰“高格最优”,人品高尚,但是崔琰却不懂得理解曹操秘密立嗣时秘密咨询大臣的良苦用心,把一件原本极端机密而且曹操不愿意公开的大事昭示于天下,造成了曹操两个儿子的争嗣由私下的较力变成了公开的较量,险些影响了曹操原本通过私下、和平的方式解决立嗣问题的初衷。如此大罪,岂能不被曹操寻机杀害?!崔琰的死实在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
曹丕、曹植,谁来继承自己的位置,曹操一直非常犹豫。时而偏向曹丕,时而又转向曹植,因此这两个儿子各自的嫡系都非常隐晦地进行着争取曹操信任的工作。这时候这两派的争斗还是比较秘密、相对平静的。但到在曹操晚年,曹操越发觉得立嗣之事刻不容缓,自己又被这两个儿子的表现迷惑了,一时分不清楚自己到底要立谁,因此,曹操采取了一个特别的方法:征求手下一些大臣的意见。据记载,曹操咨询的对象有五人:太中大夫贾诩、尚书崔琰、东曹掾邢颙、西曹掾丁仪、黄门侍郎丁廙。在这几个人中,只有崔琰采用了“露板答曰”的方式,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他是支持曹丕的。曹操是什么态度呢?陈寿的《三国志•;崔琰传》中说的是:
太祖贵其公亮,喟然叹息,迁中尉。
单看陈寿的记载,好象是曹操因此越来越欣赏崔琰了,还给崔琰加官进爵。但是,后来的学者却看出了事件的端倪。清人何焯的评论一针见血地:
时未立太子至琰以死守之。以密函下访。乃露板以答,非所以处骨肉之间。季珪之祸,实萌于此⑼。
对于这个观点,笔者深表赞同。曹操名义上是对崔琰的“公亮”行为表示支持,实际上却对崔琰泄露立嗣机密并违背自己意愿的做法很是不满。
后来,崔琰的侄女(也就是曹植的妻子)被曹操给杀了。这个记载是裴松之在《三国志•;崔琰传》中“(曹)植,琰之兄女婿也”后面加上的:
《世语》曰:植妻衣绣,太祖登台见之,以违制命,还家赐死。
裴注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历来评论不多,且多把这个事件和曹植地位的衰落联系在一起,却忽略了这个事件对崔琰的冲击。笔者认为曹操的做法有两重意思:一是借此变相向下属宣布长幼之争已经有了一个最后的结果;二是用这个方法宣泄了对崔琰的强烈不满。从此,崔琰一步一步迈向了死亡的深渊。
应该说,崔琰对自己的命运是缺乏认识和远见的。他只是凭自己的直率性格做事,却不想由此得罪了曹操,这是他的个人性格造成的,在变幻莫测的曹魏政权中,崔琰无疑是个做事的人,但绝对不是一个宦海沉浮的好材料。
正是因为如此,崔琰最后的死也显得与众不同,充分显示出崔琰性格严重缺陷的另一面,先来看看裴松之在《三国志•;崔琰传》注引《魏略》中的这段记载:
太祖以为琰腹诽心谤,乃收付狱,髡刑输徒……时太祖亦以为然,遂欲杀之。乃使清公大吏往经营琰,敕吏曰:“三日期消息。”琰不悟,后数日,吏故白琰平安。公忿然曰:“崔琰必欲使孤行刀锯乎!”吏以是教告琰,琰谢吏曰:“我殊不宜,不知公意至此也!”遂自杀。
当曹操暗示让他自杀时,崔琰还没有明白过来,这就说明崔琰的性格中的一个重大缺陷:不善于分析自己的主人---曹操的心理;为人虽然刚正,但是不懂得生存之道,连自己的命运都缺乏判断,可见其生存能力之低了。直到曹操勃然大怒、逼他自杀时,崔琰才恍然大悟,明白了自己的最终命运。
四
对于崔琰的死,虽然后世的分析很多,但是笔者认为:最了解其死因的还是与崔琰同处于一个时代的人。《三国志•;崔琰传》注引《魏略》中就直接说出了崔琰悲剧的原因和时人对崔琰悲剧看法:
明帝时,崔林尝与司空陈群共论冀州人士,称琰为首。群以“智不存身”贬之。林曰:“大丈夫为有邂逅耳,即如卿诸人,良足贵乎!”
陈群是曹操的亲信,宦海经验丰富,经历了曹魏政权几乎所有的重大政治、军事事件,他说崔琰虽然聪明但是却不能保全自己的性命,这话是很有些道理的,可谓一语中地。而应答的另一方------崔林,则是崔琰的堂弟,对崔琰也是非常的了解,他的回答耐人寻味:所谓“大丈夫为有邂逅耳”,说的是:就算是大丈夫有会有一时之过,有学者认为:这是崔林对颖川陈群的驳斥,生动地表明他鄙视陈群之流明哲保身的人生哲学。值得注意的是,陈群还属于名列志在重振风教的袁宏《三国名臣序赞》的儒学中人。作为东汉清议党人的中坚力量,河南名士在“党锢之祸”中惨遭重创,铁肩担道义的胆气逐渐丧失,其后人已特别注意奉行保家全身之道。而冀州人物多能保持着以天下为己任的儒学直道精神⑽。尽管如此,也能从崔林的话中听出一种意思:崔琰的死实在是因为他缺乏生存之道,咎由自取。象崔琰之类“名士”,即使在太平的年代身处宦海也许都难以安生,何况上在后汉三国时期那变幻莫测的年代呢?!他的死,是必然的,怨不得曹操。
曹操用“腹诽心谤”,杀了崔琰,固然是一桩文字狱,但是却与崔琰自身的表现是分不开的。也许曹操也正是用崔琰的死去警告的下属们:谁也别想揣摩自己的意图,更不能暴露自己的真实想法,阻拦和影响自己判断的人,其下场也会和崔琰一样:死亡。
⑴陈寿《三国志•;崔琰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以下未注出处者皆引此传
⑵司马光撰,胡三省注《资治通鉴》卷六四,中华书局1956年版
⑶柳春新《汉末晋初之际政治研究》,岳麓书社2006年版
⑷易中天,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之“品三国”
⑸《三国志•;崔琰传》注引《先贤行状》,同⑴
⑹《三国志•;崔琰传》注引《魏略》,同⑴
⑺柳春新《汉末晋初之际政治研究》,岳麓书社2006年版
⑻朱子彦“曹魏政权内两大政治集团的产生与竞争”,《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7月
⑼何焯《义门读书记》,中华书局1987年版
⑽王华山“河北士族礼法传统与北学渊源”,《文史哲》2003年第2期